CASHL文献传递服务规范


CASHL管理中心
2004年6月起草
2006年12月修订
2009年3月第二次修订

为保证CASHL服务的有序和高效,规范CASHL服务馆和用户馆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业务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

  1. 本规范是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管理办法” 指导下,针对CASHL的具体业务制定的实施规范,与“高校馆际互借业务规范”、“CASHL文献传递服务评估办法”和“CASHL文献传递经费补贴方案”同为指导CASHL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工作的规范文件,要求CASHL服务馆和用户馆分别遵守。
  2. 本业务规范的解释权、修订权归CASHL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相关名词

  1. 服务馆:已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应用软件,并利用其向其他图书馆提供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图书馆。目前为CASHL全国中心、区域中心、学科中心共17家高校图书馆以及中国社科院图书馆。
  2. 用户馆:指与CASHL管理中心签署协议的未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应用软件,仅从服务馆获取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图书馆。用户馆仅面向本馆用户服务,不承担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服务的任务。 服务馆和用户馆是应用于CASHL服务体系的一般概念,CASHL成员馆即由服务馆和用户馆共同构成。
  3. 请求馆:在馆际互借事务中,向CASHL中心平台提出文献请求的图书馆。
  4. 提供馆:在馆际互借事务中,通过CASHL中心平台提供文献的图书馆。目前与服务馆的组成相同。 
     请求馆和提供馆是应用于馆际互借事务处理流程和系统中的具体概念。

第三部分   服务内容

  1. 馆际借阅(返还式)。提供“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中外文图书的馆际借阅。借阅方式有平信挂号邮寄和特快专递等。
  2. 文献传递(非返还式)。提供“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数据库”中收藏的外文期刊文献、“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中收藏的外文图书中部分章节的文献传递。传递方式有Email、网上文献传递系统(FTP)、传真、邮寄、自取以及人工专送等。
  3.  代查代检。对于CASHL收藏范围之外的文献,代为查找并提供向国内、国外文献收藏单位索取的服务。

第四部分   服务对象与服务模式

  1. 服务对象:全国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都可通过与CASHL管理中心签订《CASHL文献传递服务协议书》而成为CASHL成员馆,各成员馆的用户都可以享受CASHL提供的馆际互借、文献传递与代查代检服务。
  2. 服务模式:CASHL采用集中式馆际互借服务模式。即CASHL管理中心为成员馆开设一个管理员帐户,成员馆的馆际互借员使用管理员帐户登录CASHL中心馆际互借系统,管理本馆的机构用户和个人用户(包括确认帐户/用户、修改帐户/用户信息、与用户结算等),以及查询相关的统计数据等。

第五部分   组织和管理模式

    CASHL管理与服务体系由管理中心、全国中心、区域中心、学科中心组成。统一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的名义对外开展服务。
    1.管理中心:负责整体资源建设与服务规划,举办工作会议,承接教育部社科司的任务,管理与协调CASHL各中心,推动项目的整体发展。组织各中心馆开展文献传递服务工作以及相关评估,制定管理办法、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建设和维护CASHL集中式网络服务平台(开世览文门户主页)以及文献传递服务系统、相关软硬件支撑系统等,下设“高校馆际互借协调组”(与CALIS管理中心联合)、“高校文科专款图书馆藏发展小组”两个业务组织,协助开展各项工作。
    2.全国中心:负责资源的整体规划、建设和服务,收藏印本期刊、电子资源,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维护本地文献传递服务系统,配合CASHL管理中心开展数据加工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培训、宣传、文献检索和原文提供等服务并进行相关评估。CASHL全国中心设在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3.区域中心:协助全国中心进行资源的整体规划、建设和服务工作,收藏印本期刊、电子资源,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维护本地文献传递服务系统,配合CASHL管理中心开展数据加工工作,以本地区和本校为重点开展培训、宣传、文献检索和原文提供等服务,同时配合全国中心为全国高校提供服务并进行相关评估。CASHL区域中心设在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等5所大学。
    4.学科中心:按照学科特点规划、收藏电子资源和特色资源,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配合CASHL管理中心开展数据加工工作,提供本校外文人文社科期刊馆藏数据,维护本地文献传递服务系统,配合全国中心和区域中心开展培训、宣传和原文提供等服务并进行相关评估。CASHL学科中心设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0所大学。
    5.CALIS管理中心:承担技术支持工作,包括中心门户网站主页、检索系统、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升级与维护等,并负责“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数据库”和“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的建设与更新。

第六部分 馆际互借的工作流程


    馆际互借的工作流程包含请求馆与提供馆两个方面。而他们各自的工作流程与服务模式密切相关,服务模式不同,相应的工作流程也不同。


1.请求馆的工作流程

1)采用集团用户模式(该模式下,请求馆本地没有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

  1. 接受用户通过书面、email、电话、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必要时与用户进行交流,包括确认请求,向用户说明版权要求及馆际互借条件,向用户解答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如费用、服务周期等。
  2. 检索本馆馆藏目录,确认用户所需文献在本馆没有可以提供的馆藏。
  3. 检索“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数据库”或“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联合目录”,查找到用户所需要的期刊论文或图书。
  4. 登录CASHL中心馆的馆际互借系统用户网关,代替本校用户填写并提交期刊论文或图书借阅申请单,说明时间和传递方式等要求。
  5. 接收提供馆提供的期刊论文并作登记,通知用户领取文献或直接将文献传递给用户,并与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6. 接收提供馆提供的图书,登录CASHL中心馆的馆际互借系统管理客户端,与提供馆进行系统应答操作,并通知用户领取图书或直接将图书传递给用户,并与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7. 催还逾期图书或办理续借。
  8. 接收用户返还图书并在系统做用户还书登记。
  9. 包装图书,邮寄(或以其他传递方式)返还提供馆,并做系统处理。
  10. 遇有图书损坏和丢失文献情况,负责处理赔偿事宜。
  11. 定期进行借阅统计。
  12. 定期与CASHL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算。

2)采用个人用户模式(该模式下,请求馆本地没有安装CALIS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

  1. 以管理员用户名密码登录CASHL中心馆际互借系统管理客户端,对本校用户注册的帐户(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和确认;处理本校用户提交的图书借阅请求,与提供馆进行系统应答操作。
  2. 遇有丢失文献或文献未收到的情况,协助接收和给用户转发文献,并处理协调事宜。
  3. 与CASHL管理中心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4. 定期进行文献传递与图书借阅统计。

2.提供馆的工作流程

  1. 接收和查看请求馆提出的文献申请、国书借阅申请或代查代检申请。
  2. 检索本馆馆藏目录或电子资源,确定详细馆藏地点及是否能提供。
  3. 办理图书借出手续,或下载、复制(扫描)文献等。
  4. 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按请求馆要求的方式送出文献或图书,并按照CASHL管理中心规定的补贴方案和收费标准进行系统处理。
  5. 如果无法提供,在系统中进行“无法提供”的回答处理,并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或者提出相应的出借或提供条件。
  6. 对于代查代检的申请,通过查询联合目录等多种途径代为查找,并代为向收藏馆索取文献,并发送给请求馆。
  7. 对于代查代检申请中费用超出用户给出的最高限额的申请,需通过email或电话与用户协商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8.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服务规范,对于超出版权允许范围的整期期刊与整本图书的复制申请不予以满足,并在系统做“0运送”。
  9. 验收归还的图书,并做相应的系统处理。
  10. 定期进行借阅统计;
  11. 定期与CASHL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算。


第七部分 馆际互借的业务要求

1.提供馆的职责


1) 收到请求馆的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后在规定的服务时限内进行处理;
2) 按照用户要求的方式送出文献或图书,并完成系统处理;
3)纸质期刊或图书章节扫描后,分辨率不应低于300dpi,统一采用PDF或TIF格式上传发送;
4)上传到FTP服务器上的文献统一用馆际互借系统中的事务号作为文件名保存;
5)对于无法满足的请求,在系统中说明原因或发送email通知用户;
6) 对于本馆无法满足的文献传递请求,有义务通过内部协调后满足;必要的话需与用户协商是否通过代查代检从CASHL之外获取;
7) 如用户提出没收到文献,需免费重发一份;
8) 统一以CASHL名义对外提供服务,严格按照CASHL业务规范与收费、补贴标准操作。
9)验收归还的图书;
10)定期进行借阅统计;
11)每年10月15日与CASHL管理中心进行费用结算。

2、提供馆的版权职责

   接收和查看请求馆提出的文献申请或代查代检申请,处理超过版权的申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CASHL文献传递服务规范》,对于超出版权允许范围的文献申请不予以满足,并在系统做“0运送”。

   接收和查看请求馆提出的图书借阅申请,处理超过版权的申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CASHL文献传递服务规范》,对于超出版权允许范围的文献申请不予以满足,在系统中进行“无法提供”的回答处理,并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是“缺乏版权许可”。


3 .请求馆的职责


1) 负责对本校用户或馆际互借员在CASHL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以及进行帐户及用户确认;
2) 对本馆所确认的帐户及用户负责,包括所确认帐户产生的费用以及所确认用户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
3) 代替未在系统注册的用户发送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
4) 接收提供馆发来的因本校用户原因造成的无法接收的文献,并负责转发给本校的用户;
5)接收提供馆寄来的本校用户借阅的图书,与提供馆进行系统应答,并负责转交给本校用户;
6)遇有图书丢失或损坏,负责向提供馆先行赔付;遇文献未收到的情况,负责协助处理协调事宜;
7)对本校用户进行CASHL使用与遵守知识产权法的有关培训,指导本校用户合理使用CASHL资源与服务,不提出整期期刊与整本图书的复制申请。
8)与CASHL管理中心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

4、请求馆的版权职责

   请求馆负责对本校用户或馆际互借员在CASHL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以及进行帐户及用户确认,保证用户的申请目的是将文献用于教育科研事业;代替未在系统注册的用户发送文献传递请求或图书借阅请求前,需确认用户的申请目的不超出教育科研事业。

   对用户进行版权说明,提醒用户在提交文献申请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CASHL的申请限制,同一用户请求同一期期刊上的文献不可超过4篇并不超过整本页数的三分之一,同一本书中的提供文献传递的章节不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CASHL提供的文献只能用于用户个人的学习和研究,如果用户将其用于商业用途或非法目的,可能侵犯版权,一切法律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第八部分 服务周期与借阅期限


1. 普通文献传递请求或馆际互借的图书在三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2. 优惠活动期间的文献传递请求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3. 加急文献传递请求或馆际互借的图书在一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4. 返还式图书的借阅期限为30天(含往返邮程时间)。
5. 代查代检服务时限依据文献获取的难易程度和索取范围而不同。
6. 寒暑假停止服务时间由管理中心统一制定。

第九部分 收费标准


   从CASHL获取文献,执行CASHL的收费标准,从CASHL之外获取文献,执行提供馆的收费标准。


1.文献传递


   CASHL文献传递费用=查询费+复制费+传递费+加急费

   复制费:¥0.30元/页(指复印+扫描);

   加急费:10.00元/篇

   传递费:


传递方式

投递地区

邮费、包装费等 (件/次)

Email

免费

网上文献传递系统(FTP)

免费

用户自取

免费

传真

¥1.00元/页

普通函件

本地

¥0.30元/页

外地

¥0.60元/页

平信挂号

本地

4元起(10页以内),以后每增加一页加收0.30元

外地

6元起(10页以内),以后每增加一页加收0.60元

特快专递

本地

50页以下15元,以后每增50页加收3元(不足50页者,按50页计算)

外地

50页以下30元,以后每增50页加收6元(不足50页者,按50页计算)

人工专送

本地

10元起(按实际费用结算)

外地

20元起(按实际费用结算)

说明:上表中提到的本地指CASHL中心馆城市所在地区,外地指中心馆城市之外的地区。


2.图书借阅


    图书借阅费用=¥80.00元/册(包括平信挂号+包装费);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递送,加收¥20.00元/册。
    逾期归还图书,每册图书须交纳逾期使用费0.5元/天。
    图书丢失或损坏的赔付:遵照各提供馆的规定执行。


3. 代查代检


    代查代检的文献执行提供馆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之上,依据查询范围不同收取一定的查询费。
    高校系统内:2元/篇;
    高校外的国内其他文献收藏机构:5元/篇;
    国外高校或文献收藏机构:10元/篇。
    提示:代查代检不享受任何补贴。

第十部分 经费补贴



    按照“CASHL文献传递经费补贴方案”执行。

第十一部分 评估办法

 

    CASHL文献传递服务评估包括对中心馆和其他服务馆服务工作的评估,以及对用户馆利用CASHL服务的评估。评估工作遵照“CASHL文献传递服务评估办法”执行。
    CASHL管理中心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一年度服务馆文献传递经费的划拨,以及用户馆文献传递补贴的使用额度。

第十二部分 结算办法


     CASHL服务采取的是中心统一结算模式。因此在CASHL文献传递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用户应支付给CASHL各中心馆与其他服务馆的文献检索、复制和传递费用,于每年10月15日,由CASHL管理中心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去除CASHL补贴之后,向用户馆统一代为收取并支付给CASHL各中心馆和其他服务馆。各用户馆与本校读者的结算由各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结算,管理中心不做统一要求。

第十三部分 馆际互借与知识产权保护

  1. 各图书馆在开展馆际互借工作时要遵守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
  2. 同一用户请求同一期期刊上的文献不可超过4篇。
  3. 同一本书中的提供文献传递的章节不超过全书的三分之一。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图书馆内CASHL管理中心 100871 E-mail: ref@cashl.edu.cn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CASHL) 2002-2008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 管理中心(CALIS)